昨天跟一位剛升大學的妹妹聊天,她母親膽囊癌四期,
已經接受各種治療一年多,但是只能夠減緩惡化的速度,無法根治,
目前仍然在接受化療中,醫生對於未來的治療沒有排定具體的計畫,
現在病人靠自己無法站立超過五分鐘,也無法進食,都需要打營養針來維持體力。
不幸的是,她的母親是一位「熱愛自由」的人,過去曾經留學澳洲,
對於總是被綁在醫院、家中很受不了,加上個性本來就容易有負面想法,
因此時常抱怨治療太辛苦,所以總說想要放棄治療,
或是在家要打點滴的時候,就要女兒把針拔掉(她自己沒力氣拔)。
因為父母親離異,母親現在是由娘家的人照顧,
只是大家也都有各自的生活要忙碌,
因此照顧、陪伴的工作時常是落在這個妹妹的身上,
但是她畢竟只有18歲,要承擔這些事情,
並要每天面對一個不斷抱怨的病人,真的很不容易~
所以當母親跟她說想要放棄治療的時候,
她也只能淡淡說:「媽媽快樂就好!」
剛開始聽說這個妹妹的事情時,我一直跟她說要多鼓勵她的母親,
因為環境雖然辛苦,快樂和不快樂,是由自己決定的,
無論狀況再怎麼不利,都應該要努力掙扎,多吃、多運動、配合治療,
這樣才會有好轉的機會呀!
但是,後來我認真地上網查了一下「膽囊癌」,
發現真的是很麻煩的一種癌症,致死率極高,
一到四期膽囊癌的五年存活率,大約是70~85%、25%、12%及1~2%,
而她的母親已經第四期了。
也就是說,現在所有的治療,即使她在怎麼辛苦地撐下去,
仍幾乎不可能有好轉的機會。
如果你知道這場馬拉松,即使辛苦地跑到盡頭也不會有勝利者,
那還要繼續跑下去嗎?
她母親已經五十幾歲了,
目前的身體狀況也不太可能再接受高強度的治療。
她母親說,反正她的人生本來就沒什麼夢想了,離開也沒關係。
送走那個學妹,回到家中後,我一直在想,
究竟該怎麼做才是對的?
既然現在的醫學無法治癒她,病人本身也沒有什麼想奮鬥的目標,
那就讓她放棄治療,或是直接到「安寧病房」,生活品質還好一些,
這樣對嗎?
可是所有病人接受這麼長時間痛苦的治療,
每天這麼不舒服,都會很容易有消極想法的,
就這樣縱容這些負面想法蔓延在她的腦中,
甚至因此而連掙扎都不掙扎,這樣真的就是對的嗎?
病人是否有權自主決定自己的生死呢?
或是我們把那決定,視為是在「極端狀態下」做出的「不完全判斷」呢?
只是,若病人自己不能夠決定,那又該由誰來決定他的生命呢?
究竟該怎麼做才對,
我不是神,真的不知道什麼是正確答案。
我唯一知道的是:
如果要留,就帥氣地奮鬥、掙扎、征戰,直到最後一兵一卒為止;
如果要走,就沒有遺憾地,珍惜每個天明與日落,
為所愛的人多做些什麼,也為這世界多留下些什麼,
或許,在必須要離開的那一天,我們就能毫無迷戀地閉上雙眼,
在另一個世界重新開始......
當已經知道這場比賽不會有勝利者,
這是我所能想到,最美好的結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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