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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時電子報 2014年09月09日 林宜慧/台北報導

 

 

2011年最新癌症登記資料顯示,乳癌人數首度破萬,乳癌高居台灣女性癌症榜首,每4位乳癌患者中約1位是HER2(第2型人類表皮生長因子接受體)陽性乳癌。HER2陽性乳癌的腫瘤特性是惡化快、易復發,整體存活期也較陰性患者來得短,手術治療後的復發機率高

 

50歲的林女士2年前被診斷為第一期乳癌,當時並沒有積極接受治療,直到1年後回診,竟然已經惡化為第四期,且是病情較為惡性、復發和死亡率都較高的HER2陽性乳癌。

 

 

 

根據國外研究,早期HER2陽性乳癌淋巴未轉移的患者,治療後未來5~10年之間,可能復發的機率高達30%。義大醫院外科部洪朝明(見圖)副部長表示,這類型的患者仍需積極治療,將復發風險降至最低,在主要治療結束後,再接受標靶療法一年的療程,作為持續性的輔助治療,可將乳癌轉移及復發的風險降到最低。

 

洪朝明指出,早期HER2陽性乳癌腫瘤直徑大於1公分且淋巴未轉移者,建議手術後可以使用抗HER2陽性乳癌標靶藥物治療;國外治療準則(NCCN Guideline)建議腫瘤直徑0.6至1公分的小腫瘤、淋巴未轉移患者,也可以考慮在術後接受針劑標靶輔助療法。研究顯示接受1年針劑標靶輔助治療,死亡風險降低34%、復發率降低36%。

 

目前健保給付早期HER2陽性乳癌患者於經外科手術及化療後,具有淋巴轉移的早期乳癌患者使用1年HER2標靶治療,或給付於未曾使用過HER2標靶藥物的HER2陽性轉移性乳癌患者。

 

然而,對於HER2陽性乳癌患者無淋巴結轉移者或曾使用過HER2標靶藥物的HER2過度表現轉移性乳癌患者,若經濟許可,還是可與醫師討論是否適合自費接受標靶治療。

 

洪朝明呼籲對抗早期HER2陽性乳癌,必須考量疾病本身、生活品質及經濟狀況等,病人一定要與醫師充分討論,了解並執行共同制訂的治療計畫,即使淋巴未轉移者,仍建議積極治療

 原文網址:http://www.chinatimes.com/newspapers/20140909000628-26011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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