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-12-04 自由時報  記者謝文華/台北報導

 

中華民國乳癌病友協會針對807位乳癌病友進行「乳癌病友疼痛問題」調查發現,雖接近6成(59%)都曾有疼痛問題,但其中超過7成(72%)沒有使用止痛藥物。

6成有疼痛問題 7成強忍痛

乳癌病友協會秘書長林葳婕透露,曾見一位高社經地位的乳癌女病患,飽受罹癌所苦,即使痛得蹲在地上,站起不來,她卻又認為使用嗎啡、鴉片止痛違反道德,其實這種疼痛可以不用忍。

林葳婕強調,抗癌路上須有堅強意志與病痛搏鬥,有時疼痛比死亡更可怕,這份調查中,選擇忍痛(42%)的病友,多過於尋求醫師協助(40%),顯示目前抗癌的疼痛控制還有很大進步空間。

47歲的林小姐4年前確診罹患乳癌第3期,手術後淋巴多處細胞蔓延,展開化療之路。昨天分享親身經驗說,第一次化療後,不只有噁心、嘔吐和頭暈的情況,48小時後感到手腳末梢神經有劇烈的刺痛感,活像「滿清十大酷刑」中的「插針」,痛不欲生。

她忍了8小時才就醫,急診就醫時,全身連牙齒都痛到顫抖。醫師幫她打了一般止痛針仍無法止痛,趕緊加打嗎啡才減輕痛苦。

林小姐說,第2次化療過後的48小時,疼痛感又出現,她決定不再忍了,立刻掛急診!

很多癌友擔心使用嗎啡會上癮,承受巨大的疼痛感也不敢說,林小姐認為:「癌友有不痛的權利!」

北醫血液腫瘤科醫師謝瑞坤說,乳癌引起疼痛的原因可能是組織浸潤、神經壓迫、器官阻塞或骨轉移等,部份患者術後會有淋巴水腫現象(俗稱大象手),產生疼痛問題。

國外研究發現,1/4癌末患者,在人生終點仍伴隨痛苦,而疼痛已被WHO(世衛組織)列為第5生命徵象。

台灣疼痛醫學會理事謝宜哲醫師說,癌症疼痛不能當作副作用忍耐或忽略,應仔細評估後透過藥物治療,才能在治療過程中得到好的生活品質與抗癌動力

謝宜哲說,目前針對中重度以上的癌症疼痛,鴉片類藥物為常用有效藥物,在醫師正確用藥指示下,患者不需擔心上癮的問題。使用短、長效相同成份藥物,可避免藥物劑量換算問題,他呼籲癌友應轉換觀念:「不痛才是最高道德原則!」

 原文網址:http://news.ltn.com.tw/news/life/paper/83628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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