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04月27日 時報資訊

 

癌症連續多年成為國人10大死因之首,而且不但高致死率之外,所衍生的高額醫療費用,也會造成經濟負擔。壽險業者表示,想要補齊相關保障,若在預算有限狀況下,可以先把醫療險買足,隨著經濟力提升,再加保癌症險。

 

   事實上,國人10大死因依序為癌症、心臟疾病、腦血管疾病、糖尿病、肺炎、事故傷害、慢性下呼吸道疾病、慢性肝病及肝硬化、高血壓疾病和腎炎、腎病症候群及腎病變,其中7項都跟慢性疾病有關。

 

   新光人壽建議,儘管癌症已長期為10大死因的第一名,但是投保健康險時,不應該只購買癌症險,而是先投保足額的終身醫療與實支實付醫療當基本配備。

 

   新光人壽解釋,癌症險雖可提高癌症醫療保障,但畢竟是為強化癌症治療而設計的商品,僅理賠治療癌症的醫療行為,不像醫療險的保障較全面性,所以在預算有限下,會呼籲先把醫療險的保障買足,之後再加保癌症險。

 

    而重大疾病險或特定傷病險,也是預防10大死因疾病的必保險種,像傳統的重大疾病險給付範圍,就包括心肌梗塞、冠狀動脈繞道手術、腦中風、重大器官移植手術、癌症、慢性腎衰竭、癱瘓等7項重大疾病。

 

    不過,隨著國人罹患其他特定傷病的比率日漸提升,現在衍生出「特定傷病險」,除重大疾病的7項保障外,會再依各家保險公司商品設計的項目而內容有所不同,市面上以20多項疾病的保障為最常見。

 

   國泰人壽指出,無論是重大疾病險或特定傷病險,保障的項目都是參考國人10大死因的疾病所設計,且有些也包含癌症保障,保險金多屬於「一次給付」,民眾的確可先添購。

 

    至於癌症險的部份,目前市面上商品多是在保戶確定罹癌後,先給付一筆初次罹癌保險金,然後再依因治療癌症的各項內容,例如住院、療養、手術、化療及放射線治療等實際醫療行為,額外給付定額保險金。

 

    另一種則是一次給付型的癌症險,罹患癌症立即給付一筆理賠金,契約即終止,民眾若預算足夠,可視經濟能力加保,分散罹癌風險。 (新聞來源:工商時報─記者張中昌/台北報導)

原文網址:http://www.chinatimes.com/realtimenews/20140427002102-260410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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