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/06/13 【聯合報╱採訪整理/記者魏忻忻】

Q:懷孕的我摸到乳房硬塊,會是乳癌嗎?懷孕的人應該不會得乳癌吧?

A:乳癌發生在懷孕及產後期間並非少見,懷孕期間的乳癌約占所有乳癌病例0.2到3.8%,另有報告指出,在3千至1萬個懷孕婦女中,約一位會發生乳癌。

懷孕期間罹患乳癌者,常有延遲診斷傾向,半數病例從發現硬塊到診斷,超過6個月,一個月內被正確診斷者不到10%;逾50%發現乳房硬塊後,沒有進一步做病理切片。建議醫師發現懷孕婦女有可疑乳房腫塊時,一定要進行粗針病理切片檢查,不能只進行細針抽吸細胞學檢查。

第一、二期乳癌可直接手術。考量放射線對胎兒影響,懷孕初期,建議直接做乳房切除手術,此時不適合乳房保留手術,以避免術後必須做放射線治療。第三期乳癌病人,如評估可開刀則先行手術,另外可以考慮先行在術前化學治療,使腫瘤縮小再手術。

至於化學治療,除了懷孕的前3個月,大致上是安全的。不過,化學治療可能造成骨髓抑制,在產前3至4周應避免,以免免疫力下降使生產時有感染或敗血症的風險。

對於乳癌標靶藥物賀癌平和泰嘉錠,不建議懷孕期使用;第三代乳癌化學用藥,紫杉醇類(taxane)的相關臨床報告較少,尚未定論,要慎重使用。如果在懷孕大於或等於35周發現乳癌,可考慮先生產,再做一般正規的乳癌治療。

懷孕是受祝福的喜事,乳癌已是可治癒的疾病,懷孕時發現乳癌,先別驚慌失措或難過絕望,配合醫師,可以正常懷孕生產,也能治療乳癌。

諮詢/乳癌防治基金會董事長、台中澄清醫院院長張金堅

原文網址:http://mag.udn.com/mag/life/storypage.jsp?f_MAIN_ID=297&f_SUB_ID=2141&f_ART_ID=51926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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