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聯合報╱王正旭/癌症希望基金會董事長(台北市)】2013.12.27

近期因停續發重傷卡新聞,許多癌友都很擔心,重大傷病卡會被取消及醫療的負擔會增加。身為一個腫瘤專科醫師,我想澄清幾個迷思。

首先,並沒有縮短五年期限,癌症重傷卡一旦核發,效期就是五年。因為以癌症治療來看,五年內的復發機率是較高的,需要較密集的追蹤。

以往重傷卡到期後,大多在病人的請託下再次代為申請續發。但是對於少數早期癌症的病友而言,在完整治療後,僅需要定期追蹤,而不用再抗癌治療,五年期滿後,實在不需要再續發重傷卡了。

另外,病友擔心沒有重傷卡,要自付很多部分負擔。對大部分癌症病友來說,五年後的追蹤檢查,大多是一年一次即可,病友只要自付掛號費及部分負擔(醫學中心基本部分負擔為三百六十元),而追蹤檢查及檢驗費用,仍是由健保給付的。所以,若說就醫費用大增,甚至影響回診追蹤之意願,實屬牽強。

最後,要強調的是,對於需積極治療,或是停卡後復發需再治療的病友,都是可以申請核發重傷卡的

這樣的政策,非但不會讓癌友的福利受損,反而有機會造福癌友。



全文網址: 嚴審重大傷病卡 不損癌友福利 | 民意論壇 | 意見評論 | 聯合新聞網 http://udn.com/NEWS/OPINION/X1/8387163.shtml#ixzz2paFQJXUt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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